IMG_3473

隨著武漢肺炎(COVlD-19、新冠肺炎)疫情蔓延,走在路上幾乎人人戴上口罩;大型賣場、商家、醫院、學校也在門口設置了消毒、檢疫站。

面對這未知的新型病毒,防疫作業是該嚴謹以對;只是隨著疫情時間拉長,越來越多的皮膚問題漸漸浮現。

針對這群皮膚面感的患者,筆者整理一些因應的配套措施

 

 

一、小口罩、大學問:

大家都知道戴口罩可預防呼吸道感染,但很少人知道口罩有材質之分。大家在購買口罩前,不妨先了解常見口罩的材質分類。

市面上口罩材質主要分為四種:棉布口罩、活性碳口罩、外科口罩、N95口罩。

想有效預防新冠肺炎,進出人群密集的密閉空間,還是以醫用外科口罩為第一選擇,這類口罩主要靠中間的一層靜電棉濾除空氣中微粒。其中N95口罩有較高的防護力,但因其呼吸阻抗較高,其實不適合一般民眾長時間配戴,通常是在高危險工作環境下短時間來配戴使用。

雖然棉布口罩與活性碳口罩過濾空氣微粒的效能較低,但是棉布口罩可以重複清洗使用,當物資缺乏時,也算是不錯的選擇;而活性碳口罩主要用在吸附有機氣體、臭味,適合騎車族、噴漆時使用。

 

二、口罩下的哀愁:

過完年開工沒多久,院內同仁就紛紛因為口罩引起的皮膚問題來看診了。有些是口罩下出現刺癢紅疹、有些臉部發熱漲紅、有些則長出了粉刺痘痘。

口罩是很好的防疫工具,但長時間配戴下來除了接觸材質刺激增加以外,也容易導致臉部皮膚潮濕、悶熱,尤其是本身屬於敏感肌、痘痘肌患者,感受特別明顯。

口罩引起的皮膚問題可分兩大類:皮膚炎(濕疹)、痘痘(痤瘡)

 

1. 口罩皮膚炎(濕疹):

由於臉部皮膚本來就比較薄、較敏感,長時間直接接觸口罩、合併與材質面的摩擦,會引起皮膚傷害,導致皮膚發炎。發生的時間點因膚質、口罩材質而不同,短至一天內、長至兩週後都可能發生。症狀可能有刺癢、發紅、丘疹、脫屑等徵象。尤其本來就有異位性皮膚炎、酒糟、敏感肌患者,更容易發生。

其中酒糟患者,也容易因配戴口罩後局部悶熱、潮濕誘發酒糟發作(脹熱、泛紅、蟎蟲增生)。

當症狀發生後,建議塗抹弱效類固醇、減少口罩使用、慎選口罩材質;通常接觸面觸感越棉柔越好。酒糟患者亦可嘗試降低環境溫度舒緩臉部熱紅,但千萬不要局部冰敷,這樣的舉動會讓血管異常收縮、角質破壞,隨後臉部泛紅可能更嚴重。

 

2. 口罩型痘痘(痤瘡):

青春痘起因於:皮脂腺阻塞、毛囊破裂、發炎、感染。因此當配戴口罩時間過長、皮膚長期處在潮濕悶熱的環境下,可能讓痤瘡桿菌生長更旺盛、皮膚發炎更嚴重;另外口罩直接接觸皮膚也可能讓皮脂腺阻塞更嚴重。建議痘痘肌患者應減少口罩使用時間、減少厚重濃妝、保濕產品盡量清爽為主、適當清潔臉部肌膚、必要時應就醫治療,避免痘疤產生

 

三、消毒液的大車拼:

防疫措施除了戴口罩外,當然少不了手部清潔。正確洗手才能防止病從口入,然而總有不能洗手的時候;尤其有小孩的父母,要小孩配合洗手更是一件難事,於是消毒噴霧、濕巾就成了熱門商品。

市面上消毒產品琳琅滿目,挑選前建議先搞懂其中成分。目前主流的消毒液包括:酒精、次氯酸水、稀釋漂白水。

其中次氯酸水民眾可能較為陌生,商品包括:次氯康、白因子、舒克清、旺旺水神...等都屬於這一類。

究竟這類產品能否直接接觸皮膚、甚至吃下肚,目前沒有法規規範,但在相關實驗數據不足的情況下,筆者還是持保守態度,將這類產品用在環境消毒就好。另外,次氯酸水其實很不穩定,開封後要儘速用完。它的優點是不需要很高的濃度就能達到一樣的消毒效果,也不像漂白水有刺鼻味道。

 

無論是酒精、稀釋過的漂白水,或甚至濃度極低的次氯酸水,對皮膚都有一定程度的刺激性,引起的皮膚問題包括過敏、刺激性皮膚炎。

 

四、消毒別忘保養手:

疫情爆發後,富貴手不再是家庭主婦的專利,許多學生、上班族也開始出現手部乾癢、發紅、脫屑。其實無論哪種消毒水、對角質都是一種傷害,可以的話都應盡量減少直接接觸,消毒環境時應該戴手套;以洗手取代乾洗手,洗手後擦護手霜。

筆者將消毒液引起的皮膚問題分作兩類:過敏性、以及刺激性的皮膚發炎,詳述於下方:

 

1. 過敏性皮膚炎:
一但產生過敏,建議應該更換產品,例如對酒精過敏的患者,可以改用次氯酸水做手部消毒。雖然剛剛有提到次氯酸水應該當作環境消毒液使用,但權衡利弊之下,在疫情尚未控制的此刻,次氯酸水對人體的可能慢性傷害還是亞於新冠肺炎病毒的傷害。

 

2. 刺激性皮膚炎(富貴手):

富貴手即手部皮膚慢性濕疹;洗手頻率太高、高濃度清潔液、強酸、強鹼都會破壞皮膚角質,導致濕疹產生。無奈目前正值病毒流行期間,飯前、廁後、接觸寶寶前、離開公共場所後、擤鼻涕後都應該洗手,有手部濕疹的患者洗手後要儘速擦乾,並擦上護手霜。可以的話睡前塗上厚厚一層乳液再睡覺,如症狀已經影響生活品質,可以搭配類固醇藥膏,舒緩皮膚發炎程度。

 
arrow
arrow

    皮膚專科 鍾佩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